团学工作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爱心接力”资助评定办法

时间:2015年09月06日      点击:[]

 
一、资助对象
机电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具有乡镇或街道以上单位有关证明),列为学校当年困难生档案中的学生;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4、生活节俭,无不良嗜好;
5、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
三、评选程序:
1分院评议小组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按照要求分配下达至各班级。
2、各班级应进行广泛宣传,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到各学生班级、学生个人,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格和材料。
3、班级评议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向学工办推报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及材料。
4、学工办汇总材料,报分院评议小组进行审核,名单报机电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5、在分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有关部门报送名单和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资助工作,认真评选受资助学生,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评选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爱心接力”助学基金的宗旨是“爱心接力”,受资助学生,今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无论是在校读书期间或是毕业以后)要主动回报本基金,资助在校其他困难学生,将爱心接力棒传递下去。各班级在宣传时需对本宗旨进行详细说明,不接受此宗旨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43

Copyright © 1999-2022 景德镇陶瓷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A1楼  邮政编码:333403  联系电话:0798-8465850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