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及细则。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汪伟
副组长:吴丹妤、王兴国
成员:潘海鹏、李如雄、董关平、李晓高、陈义川、邹力棒、高皓、徐文韬、李俊瑶、茅佳
监督组组长:彭恩仁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审核推免生资格、奖励项目是否符合加分条件以及确定拟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回避与报备制度
推免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须主动报备。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院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联培生、“中高计划”专项学生等)。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四年学制本科生前6学期(不含校级公选课)平均绩点成绩排名专业前20%,课程无积欠且无不及格记录(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外多修的课程除外)。
4.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2)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等级考试成绩不低于95分,或N3及以上等级成绩合格,或全国大学生日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3)其他语种的学生要求取得相应级别外语成绩。(4)国家专项计划在推荐生源足够时符合上述外语条件者可优先推荐,生源不足时可适当放宽外语条件,具体根据当年相关专项计划政策要求及推荐生源情况确定。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情形。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形。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8.毕业时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9.在满足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的前提下,推免生学术专长或竞赛符合《附加分计分办法》(见附件)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加分。
(1)推免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奖(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2)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
以学校2026届毕业生总体推免比例(2%)为基础,结合学院各专业的质量工程建设情况确定出各专业的推免比例,其中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四个专业的推免比例为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两个专业推免比例为2.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推免比例为2.5%,将学院各专业2026届毕业生人数乘以推免比例,四舍五入后得到各专业的推免分配名额。
各专业按照1:1.4的比例确定出递补推免名额,若某专业推免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在该专业递补推免名单中按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若某专业无符合要求的推免生,或者经过递补后推免名额未满,该名额在学院其他所有专业递补推免名单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的顺序进行确定。
(二)各专业推免名额
专业名称 |
推免名额 |
递补推免名额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2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1 |
1 |
机械电子工程 |
2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1 |
自动化 |
3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 |
1 |
智能制造工程 |
3 |
1 |
五、推免综合成绩计算
对于同一专业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排序,按照“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的计算方式,对于不同专业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排序,则按照“推免综合成绩=课程标准分+附加分”的计算方式。
1.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标准分=(申请人课程平均绩点成绩/申请人所在专业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最高分)×100。课程为前六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对于转专业学生,课程平均绩点成绩以转入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中的第一次正考成绩计算(若涉及转专业后课程编号重复的,取转专业后培养方案内应修读的课程编号的首次成绩进行计算)。
2.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到开展推免工作当年的8月31日。附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具体计分办法见附件。
六、推免工作程序
1.凡申请推免的学生,由本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并附学生成绩单、外语考试成绩单或证书、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学院。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工作小组按推免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向全院师生公示,最后由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
3.教务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对学院工作小组拟推荐学生的业绩、条件进行复审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如有异议,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裁定。
5.招生就业处将最终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6.确定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参加推免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七、时间节点
阶段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制定实施细则并进行政策宣讲 |
8月26日-9月4日 |
制定《景德镇陶瓷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6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向学生进行政策解读。 |
组织报名 |
9月5日-9月7日 |
1.确定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 2.申报学生提交《景德镇陶瓷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及支撑材料至学院学生工作处。 |
材料审核 |
9月8日-9月10日 |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
综合评议 |
9月11日 |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评议会,依据推免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 |
报送学校 |
9月12日 |
学院推免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审定。 |
八、监督与管理
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案、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进行表决时需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参与,且有五分之四及以上参与成员表决同意,决议方可生效。
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师生监督。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依规处理。
九、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后续正式文件不一致,以学校文件为准。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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