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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时间:2015年09月06日      点击:[]

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和权重
学生综合素质分=德育素质分(GA)[品德表现测评分×50%+政治课程测评分×50%]×20%+智育素质分(GB)[规定课程分×60%]+体育素质分(GC)×10%+科技创新素质测评分 ( GD)+奖励分—惩罚分
二、德育素质分评分标准
德育素质分(GA)=(品德表现测评分×50%+政治课程测评分×50%)×20%
德育素质分为品德表现测评分、政治课程测评分,品德表现测评分具体内容及评分方法见附表1,政治课程指“两课”和军事教育课。
政治课程测评分
(GA)=  Σ(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
Σ每门课程的学分
三、智育素质分评分标准
智育素质分(GB)= 规定课程分×60%
1、规定课程分
规定课程指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课程(包括必修、选修均计入规定课程学分),规定课程分计算公式如下:
规定课程分= Σ(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每门课程的学分)
Σ每门课程的学分
四、体育素质分评分标准
1、有体育课的情况:
   GC=体育课成绩×60%+晨练、课外锻炼分×40%
2、无体育课的情况
   GC=晨练60%+课外锻炼分×40%
五、科技创新素质测评分( GD)在综合测评总分中占5%,科技创新素质测评分( GD)由学生所获的科技文化学分直接计入。
六、奖励分见附表2-4,德育、智育和学生干部有关奖励分最高限为5分。
七、惩罚分见附表5
八、综合测评及评定奖学金的几条具体规定。
1、学生智育素质分必须在全班前50%者才有评定奖学金资格。
2、“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后,每学期均须参加所在班级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
九、综合测评程序
1、综合测评每学期初进行
2、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干、学生代表组成评测小组(不少于班级人数20%),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测评
3、每位学生根据综合测评办法的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并填写好测评表中的自评栏交给测评小组。但自评分只供班级测评小组参考,不作为综合测评分。
4、班级测评小组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下负责对全班学生进行测评,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并将每位学生的得分填在测评表中班级测评小组意见栏中。待全班测评完毕后,按得分高低排出顺序交本院()测评组审核。
5、院(系)测评组负责本院(系)的测评审核。审核意见填入测评表中院(系)测评意见栏中,盖章后交全校测评组审查。
6、全校测评组负责全校的测评审查,审查后盖章并存入学生档案。
十、本暂行办法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表1
品德表现测评表(总分100分)
测评
项目
序号
测评项目
分值
等级数录属度
测评分数
自评测评
班级
测评
1
0.8
0.5
0.2
政治
思想
20分
1
四项基本原则
6
坚持
较坚持
一般
 
 
 
2
为人民服务思想和共产主义信念
6
坚定
较坚定
一般
 
 
 
3
政治学习(形势政策为主)
4
认真
较认真
偶缺席
 
 
 
4
现实表现
4
较好
一般
较差
 
 
学习
态度
15分
5
学习态度明确勤奋刻苦
6
较好
一般
较差
 
 
6
专业思想巩固
5
巩固
较巩固
一般
较差
 
 
7
学习不断提高
4
明显
较明显
退步
 
 
道德
修养
15分
8
遵守社会公德
6
遵守
较遵守
一般
较差
 
 
9
尊敬师长
5
较好
一般
较差
 
 
10
团结互助
4
较好
一般
较差
 
 
文明
卫生
15分
11
讲文明、讲礼貌
4
较好
一般
较差
 
 
12
维护教室、宿舍等卫生
5
较好
一般
 
 
13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
较好
一般
 
 
组织
纪律
20分
14
课堂纪律
6
较好
一般
较差
 
 
15
晚自习制度
4
较好
一般
较差
 
 
16
集体观念
4
较好
一般
较差
 
 
17
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
6
遵守
较遵守
一般
较差
 
 
劳动
实践
15分
18
劳动观念
6
较好
一般
较差
 
 
19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5
积极
较积极
一般
较差
 
 
20
参加校社会实践撰写论文
4
较好
一般
较差
 
 
附表2
 
加分           级别
奖励要求
省级
市、院级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困生。
1.3
 
2、优秀团员、团干。
1.3
 
3、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有突出事迹的(由各院(系)加分)。
1.3
0.5
4、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有一定影响的(由各院(系)加分)。
1.3
0.5
5、在体育竞赛中获道德风尚奖。
0.6
0.3
6、文明宿舍(该室每人加)
1
见宿舍管理条例
注:如有获国家级奖项,加2分。
附表3
        
加分
1、通过六级英语考试或者专业英语八级(以上均系最近一学期通过)
1.5
3、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非专业学生最近一学期加分)
二级
三级
1
1.5
注:指国家级考试。
附表4
   
加 分
院、各院(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各院(系)团总支副书记、团支书记、班长
0-1.2
院、各院(系)学生会各部负责人、学生六个组织负责人、院报记者团负责人、社团负责人
0-0.8
院、各院(系)学生会成员、学生六个组织成员、院报记者、各班班委、团支部委员、寝室长
0-0.5
注:①班级学生干部(含寝室长)加分、由班级测评小组无记名投票,却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底分后取平均值。
②各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加分,由各院()研究确定加分。
③其它学生干部的加分,由主管部门和学生所在院()分别打分,取平均值。
④兼职学生干部就高一次加分。
附表5
   
等级
处分
(系)通报批评
全校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
警告
记过
留校查看
扣分
0.5
1
2
3
5
7
总注:
①美育素质、技能竞赛、体育竞赛等栏中如有获国家级奖项的,比照科技竞赛栏加分;
②综合测评额外加分最高限为5分;
③同一项目就高一次加分,不重复加分;
④本办法中未列举的项目,可比照相关类型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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