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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校友奖学金”评定办法

时间:2015年09月06日      点击:[]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校友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评选对象:
全体毕业生
三、评选细则:
1)          本奖学金的评选重在奖励专业成绩优异并注重综合能力拓展的全体毕业生;
2)          本奖学金共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金额随利息多少变动)。
3)          由各毕业班级推荐专业成绩排名前三名的同学作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工办提交300字左右的在校情况说明材料并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4)          分院评议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总排名(可参考机电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确定10名候选人名单,并报送至党总支审核通过;
5)择期举办颁奖仪式,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6)本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复获得。
四、名额分配
根据专业班级人数比例和奖金额度适度分配。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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