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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主任竞聘工作方案

时间:2015年04月29日      点击:[]

机电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主任竞聘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机电学院工程训练中心队伍的建设,参照我校《景德镇陶瓷学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工程训练中心主任选拔任用工作的步骤与办法
本次工程训练中心主任的选拔任用工作,采取公开竞聘方式进行。
具体工作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经过充分酝酿,确定教研室(实验室)岗位及名额;
第二步:竞争上岗演说;
第三步:民主测评,考察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或实验人员
第四步:会议研究讨论,确定人选,报教务处、人事处。
三、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学校党政的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的工作安排;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熟悉本中心业务,具有领导本中心成员并顺利开展工作的能力。
2.年龄条件
非现任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要求45周岁以内;
连续担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满10周年的,原则上不再担任。
3.职级条件
新聘任的副主任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主任应当具备2年以上副主任工作经历,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历和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直接聘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
 4.学历、职称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担任主任:
具有与本中心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本中心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任本中心副主任二年以上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担任副主任:
具有与本中心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本中心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1.公布工程训练中心主任上岗条件
2.报名
   (1)报名范围: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到机电学院党总支报名;
   (2)报名方法:本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岗位报名表“。
3.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竞岗演说
   (1)考评小组的组成:考评小组人数不得少于7人,由分院领导和外请人员组成。
   (2)竞岗演说内容:整个竞岗演说环节的时间须控制在10分钟以内,本人对所竞争岗位的工作思路、目标及措施进行演说,时间为6分钟以内;随后由7名考评小组成员根据岗位要求或演说内容对竞岗者提问,以2-3个问题为宜,提问和回答问题时间限在4分钟以内。
    (3)7名考评小组成员分别对竞争上岗者打分,取平均值为该竞争上岗者的演说分值。演说分值占总分50%。
5.民主测评
由机电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组成,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处级领导为A票,其余教职员工为B票。民主测评的分值占总分50%,其中A票平均值占总分30%,B票平均值占总分20%。
6.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竞岗演说和民主测评分值,确定推荐对象。
7.会议研究
经机电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教务处、人事处。
 
五、竞岗时间表
时间
内容
人员
备注
4月29日
竞岗动员大会
机电学院全体教职工
机电学院会议室
4月30~5月4日
报名
 
报名表交给王希才副书记
5月5日
资格审查,并公布竞岗人员名单
 
 
5月6日下午
民主测评
机电学院全体教职工
机电学院会议室
5月8日上午
竞岗演说
考评小组
机电学院会议室
5月14日前
公布推荐人选
 
 
 
六、本方案经机电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附件1:机电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主任职数设置及岗位职责
附件2:景德镇陶瓷学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景德镇陶瓷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1:机电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主任职数设置及岗位职责
 为适应学校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次工程训练中心职数设置方案及岗位职责如下:
一、设置原则
1.坚持从严从紧、控制总量的原则;
2.坚持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按需设岗的原则;
4.坚持向教学、科研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职数设置
根据人事处《景德镇陶瓷学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本次岗位数暂设置如下: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或副主任1名
说明:若能满足主任条件者,则聘任为主任,否则聘任为副主任。
三、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是工程训练中心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中心教学、科研、建设和科学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及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工程训练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安排好各类实训指导人员的工作任务,并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督促。重视本中心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3、根据教学计划,按教学进程与实训项目卡要求做好本中心所应开全部实训的安排,力求开齐应开实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
4、组织本中心人员制定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指导书,积极开展教改活动,创开新的实训项目,努力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
5、负责制定实训人员的培养计划,组织安排本中心实训人员的业务提高与培训工作。组织本中心人员的考核工作和提出晋级、提职的意见。
6、在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安排校内外委托的实验、测试、加工、鉴定等技术服务。
7、负责组织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引进、验收和安装调试工作。加强技术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与完好率,组织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护工作。
8、做好本中心仪器设备的申购计划工作,合理使用经费。提出本中心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报废申请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参加事故处理。
9、工程训练中心主任除完成以上工作外,还应比照其技术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


附件2
景德镇陶瓷学院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教研室(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教学科研行为,进一步规范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任免工作,发挥教研室(实验室)作为基层教学、科研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学校党政的工作部署,执行本部门的工作安排;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熟悉本教研室(实验室)业务,具有领导本教研室(实验室)成员并顺利开展工作的能力。
2.年龄条件
非现任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要求45周岁以内;
连续担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满10周年的,原则上不再担任。
3.职级条件
新聘任的副主任应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主任应当具备2年以上副主任工作经历,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历和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直接聘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
    4.学历、职称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担任主任:
教学院部:
    具有与本教研室(实验室)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本教研室(实验室)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③任本教研室(实验室)副主任二年以上者。
    行政及教辅部门直属教研室:
    具有与本教研室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担任副主任:
教学院部
    具有与本教研室(实验室)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本教研室(实验室)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行政及教辅部门直属教研室:
    具有与本教研室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职数设置  
1.教研室(实验室)人数在3人至9人的可设一名主任(或副主任)
    2.教研室(实验室)人数在10人至19人的可设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  
3.教研室(实验室)人数在20人以上的可设一名主任,二名副主任; 
4.教研室(实验室)人数不足3人的不设主任(或副主任),挂靠相近教研室管理。
5.行政及教辅部门直属教研室原则上只设一名主任(或副主任);
教研室(实验室)人数按折合专任教师数计算,即专职教师算1人,兼职教师每2人按1人计算;人员不可重复计算。
三、聘任程序
1.推荐
教学院(部)教研室(实验室)、行政及教辅部门直属教研室主任人选推荐,需由本院部参照任职条件,按照优中选优原则,充分酝酿,经院(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后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所在部门分管校领导

 
所在部门
推荐
分管教学校领导
人事处
教务处
 

 


 
2.考察 
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 ,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聘任   
被推荐人经考察后,报分管人事处校领导审批、组织部备案,最后由人事处统一发文。
四、其他
1.教研室(实验室)、行政及教辅部门直属教研室无符合聘任条件的,可暂设负责人,负责人参照教研室(实验室)、行政及教辅部门直属教研室副主任享受相关待遇;
2.脱产攻读学位人员原则上不再聘任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3:
景德镇陶瓷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岗位报名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民族
 
籍 贯
 
出生地
 
政治面貌
 
所在教研室(实验室)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专业技术职务
及审批时间
 
最高学位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任或曾任职务及任(聘)时间
 
个人简历
(从大学填起)
 
工作组
资格审查意见
 
 
盖 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说明: 1、按照规定内容和格式认真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2、主要学习工作经历须从大学本科学习或参加工作填起,中间不要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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