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关于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年08月31日      点击:[]

本着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和教育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 组织机构

     长:胡伟、韩文

    副组长:王君刚、朱永红

     员:汪伟、王兴国、韩志宏、李晓高、刘蜀阳、余石金、刘艳

  2. 工作流程

  3. 接受申请

    按照教务处的相关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4. 转专业仅 一年级学生;

  5. 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

  6. 所学课程需要进行学分认定。

  7. 资格审核

    由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我院专业:

  1. 受校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限内者;

  2. 在招生时有明确专业限制者;

  3. 所要转入的专业有特殊专业要求,而学生不能达到者;

  4. 由招生时的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者;

  5. 应作退学处理者。

  6. 转专业考核

       我院将根据学院教学资源情况进行转专业初审。转入总人数若在该专业总人数3%以内,则直接批准其进入新专业学习;如果转入专业总人数超出此比例,则安排选拔考试和面试,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选拔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7. 全院公示

    机电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以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转专业结果公示时间:202195日。

     

    机电学院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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