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机电学院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点击:[]

1.对大学生在宁创办的经营实体,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享受创业补贴 享受房租补贴 享受税收优惠  享受创业服务   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后半年内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参加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在退役后2年内,均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优先征集 优先培养 政策优待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流程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

3. 次性 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补贴对象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高校特困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人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申领发放程序 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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